信息來源: 深圳市公安局
發布日期:2024-03-07
根據中國外交部2023年10月23日發布的信息,《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》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國生效實施。其他締約國(外交部網站可查)證件文件(公文書)送中國內地使用,只需辦理該國附加證明書(Apostille),無需辦理該國和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的領事認證。非締約國證件文件(公文書)送中國內地使用,需要辦理該國和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的領事認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