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來源: 深圳市公安局
發布日期:2024-02-20
內地居民可以申請赴香港、澳門地區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、長期居住、就學或就業的親屬,親屬范圍是:配偶,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,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,兄弟姐妹,(外)祖父母、(外)孫子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