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深圳違停分檔處罰最高罰款2000元的認定與處罰意見征求情況公告
信息來源:深圳市公安局
發布日期:2015-01-21
《深圳違停分檔處罰最高罰款2000元的認定與處罰意見征求 》自2015年1月4日開始征集,截止日期為1月14日,現將征集情況公告如下:
一、在廣大市民群眾積極參與下,共征求民眾意見860條。其中:贊同類150類,占17.44%;認為罰款2000元過重255條,占29.65%;認為交警應加強查處交通違法50條,占5.81%;認為停車位不夠導致違停100條,占11.63%;115條直接表示反對,未說明理由,占13.37%;45條認為停車收費不合理,占5.23%,網友建議類90條,占10.47%,其他類55條,占6.4%。
二、網友意見主要集中以下幾點:
(一)停車位嚴重不足,重罰無法解決車輛停放問題;
(二)相對于深圳的平均收入水平,罰款2000元顯得過重;
(三)質疑深圳違停罰款2000元的合法性。
三、網友建議主要集中以下幾點:
(一)不能以罰代管,應當尋求科學管理方法和人性執法;
(二)進一步加大交通違法的查處力度;
(三)擴建停車場,解決停車位不夠的問題;
(四)條文中阻塞15分鐘才算的規定過寬,應當改為阻塞5分鐘;
(五)夜間路邊免費停車的起算時間應當提前至晚上8點。
依據《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于機動車違反停放、臨時停車規定分檔處罰具體執行標準的通告》(深公交(通)〔2014〕107號),自2015年1月1日起對“因違停引發交通事故或者道路交通擁堵”的,處2000元罰款。本期民意征集旨在進一步明確界定具體適用情形,減少執法爭議。感謝市民群眾的積極參與并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,深圳交通發展離不開市民群眾的理解與支持,我們將不斷改進我們的工作。
特此公告。
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
2015年1月21日